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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汉语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日期:2008-07-14]

 

为使对外汉语教师的教学行为有章可循,确保学院的教学活动稳定而有序地展开,特制定本规范。

一、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 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掌握教育科学、心理科学及相关学科 的基本知识,扩大知识内涵,加大理论深度。在教学工作中努力实践教书育人的工作要求,做到为人师表。

三、 遵守学院制定的关于留学生教学管理和生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认真负责、顾全大局的态度对待留学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四、 掌握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规律和特点,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学,以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和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能力为最终的教学目的。

五、 积极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依照教学计划和大纲完成教学任务,要积极了解本专业、本学科的最新成果和发展动态,充分运用先进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六、 具有严谨、求实的教风,服从并完成学院规定和分配的教学任务。

七、 做好课堂教学各环节的组织工作,严格有效地管理、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努力营造交际化的课堂氛围,向45分钟要质量。

八、 仪表端庄,语言要清晰流畅,板书要整洁规范,内容要简练准确,不哗众取宠。

九、 热情耐心地对待学生的提问,鼓励学生勤思善问,做好课后的辅导工作。

十、 对待学生的态度要一视同仁,不准讽刺挖苦学生。

十一、 精心指导学生学习,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

十二、 按时上下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拖堂。

十三、 教学计划安排应符合教学大纲和学院的要求,不能随意增、删内容,不能随意加课和缺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