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博士人才引进工作的相关要求,我院于2025年7月5日对刘涵博士进行了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核为面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经专家组综合评议,刘涵博士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达到我院教师岗位聘用标准,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对象:刘涵,女,1994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拟聘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教学科研岗位
公示时间:2025年7月6日至7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院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471-4393022
受理地址: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办公室(赛罕校区勤政楼321室)
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2025年7月5日
图 文:对外汉语教研室 编辑:索婷 初审:徐剑 复审:武海燕 终审:屈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