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教研室管理办法》,结合我院ISEC专业学科和教学实际,特制定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如下:
1、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ISEC教研室主任应根据教务处出台的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结合ISEC管理部门的教学设置原则,在学院院长的指导下制(修)订本专业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提出建设性意见。ISEC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应与学校的培养目标相一致,并体现ISEC国际化、通识化、专业化的特色。
2、制订教研室规划与学期计划。根据学校、学院发展规划和ISEC项目办意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本专业培养计划的目的和要求,制订教研室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制订教学工作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并接受学院和ISEC项目办的审核与指导。
3、教学大纲的管理。教研室主任应根据新制(修)订的培养方案所确立的课程体系和实践环节和ISEC教学大纲的相关要求,组织、督促和检查相关教师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教学大纲。ISEC课程的教学大纲须符合ISEC项目办要求,非ISEC课程教学大纲应符合内师大教学大纲相应标准。教研室主任应负责将本教研室的所有教学大纲收集整理后交学院办公室存档。
4、教学任务的布置
每学期结束前,ISEC教研室主任应根据培养方案及教学任务,包括ISEC专业课程、通识课程、实践课和其它课程,给相关老师下达下一个学期的教学任务。
5、学期初检查
ISEC教研室主任在开学一周内,检查教师的教案、备课、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其它教学相关材料,并将这些材料按教务处规定填写并交学院留存。
6、教学过程的督查和管理
ISEC教研室主任应根据教师的教学计划进度表,对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任务的执行过程进行督查,包括抽查、期中检查和专题检查等,以听课和评教等方式对教师的教风教态、教学水平和教学任务的进展情况,以及学生对教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反映进行检查,定期组织检查教学环节执行情况,包括备课、教学进度、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等;适时组织检查教师互相听课、评课,每学期教研室主任听课不少于12次。
ISEC教研室主任应根据学院专业学科建设和教学水平提高的要求,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定期举办公开课和示范课,每学期举办公开课和示范课不少于两次。
7、考试与成绩的管理
ISEC教研室主任应对本教研室教师所承担课程的考试和考核方式及试题内容进行审核签字。对试题的来源、难度、题量以及教考分离等进行检查与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提出修改意见。对本教研室已经完成的考试试卷和答题纸、参考答案、考试的分析报告、签名表及教学总结一并交由学院档案室存档。
8、毕业论文指导管理
ISEC教研室主任应合理安排有相关经验的老师作为毕业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对教师的资质、学术水平进行评估,并提交学院相关领导进行导师审核。在毕业论文指导期间,应对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环节进行相关检查,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达到学校与ISEC项目办标准。
9、第二课堂管理
ISEC教研室主任应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第二课堂活动,对相关教师布置的第二课堂的内容、形式、效果等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以保证学生的第二课堂质量。
10、实习和实训管理
ISEC教研室主任协助院领导进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协助实习指导教师作好实习动员和组织管理工作,以及实习任务完成后实习报告和实习小结的归档。
负责本专业的校内实训工作,监督、安排专业教师做好实训规划、实训指导书和实施计划,制定本专业学生技能大赛规划并组织实施。
确保实习、实训内容符合ISEC的教学理念与人才培养规划。
11、教研活动的组织
ISEC教研室主任应按时开展本教研室的教研活动,及时做好活动记录,教研活动既包括正常教学活动的安排、组织和协调,也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改革和其它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科研能力和水平的交流与研讨。此外,还要通过教研活动及时完成教学质量评估的相关任务、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精品课程和优质课程的建设以及教学、科研、思想政治教育在教学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交流与反映。每学期教研活动不得少2次,每次要有明确的主题。
12、师资队伍和课程管理
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的师资建设、课程建设工作,配合学院制定教师职业规划、培养计划和课程建设规划。负责本教研室的教师团队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
13、与ISEC项目办公室进行沟通
ISEC教研室主任负责与ISEC项目办进行教学、管理等相关事宜的联络与沟通,及时反馈项目办意见、完成相关材料提交、组织教师参与ISEC相关工作,完成其它沟通交接任务。
14、组织ISEC教师进行相关培训
ISEC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管理、安排ISEC教师岗前培训及其它培训、会议工作,保证各事项地顺利完成。
15、每学期撰写学期工作总结和下一学期工作计划,提交教学院长审核检查。
16、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教师教材的征订、审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