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内师大党发[2014]31号)《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院评选后,陈金香老师被学院推选为2013-2014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按规定推选结果设一个星期的公示期。如对此推选结果持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须在此文公布一个星期之内向本学院院务部以书面形式提出,一个星期内无异议者,届时将推选人员结果上报学校。
国际交流学院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