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您的位置: 首页学院公告 → 正文
阅读新闻

2021-2022学年度内蒙古师范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生简章

[日期:2021-03-10]

2021-2022学年度内蒙古师范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招生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1.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习年限2-3学年,可申请汉语补习1学年。

2.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习年限3-4学年,可申请汉语补习1学年。

二、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同一学习时间未获得其他类别奖学金;

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1.免交学费和注册费;

2.提供免费校内住宿:硕士研究生双人间、博士研究生单人间;

3.奖学金生活费: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月;

4.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四、申请时间及专业

1.申请时间:2021年3月1至2021年4月15日网上报名。

2021年4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寄达我校。

2.申请专业: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查看附件)

五、申请程序

第一步:登陆“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系统”(http://studyinchina.csc.edu.cn)进行网上注册(建议使用火狐或IE 11浏览器,如使用IE浏览器,请取消浏览器的“兼容性视图模式”后使用)。

第二步:凭注册后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陆系统报名。登陆系统后点击左上角填报申请菜单,申请项目种类(Type):B类(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受理机构编号:10135(内蒙古师范大学),并点击右下方保存按钮。

第三步:根据报名系统页面左侧列表逐一完成所有申请信息的录入并上传补充材料。申请学科门类和申请专业请参照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确保信息及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如果“学科门类”有疑问,可以从系统“帮助”菜单下载“专业对照表”。全部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右下方提交按钮完成网上申请工作。

第四步:申请被受理前,申请人可通过点击“撤回并修改申请”对已提交的申请进行修改。申请被撤回后,申请人须在编辑后再次提交,否则该申请将无法被受理。申请被受理后,申请人将无法撤回该申请。

第五步:完成网上报名后,点击“打印申请”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

第六步:按照“申请材料”要求《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纸质材料必须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内蒙古师范大学。

第七步:为确保申请者材料真实性,在截止日期结束后,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招生部门随机会以远程视频面试等方式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请申请者提供详细通讯地址和邮箱等。

六、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人须通过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加盖学校教务单位公章)。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及成绩证明材料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若被录取,须在入学时补交经过公证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证明,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单位公章)。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推荐信。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单复印件(请从http://www.csc.edu.cn/下载)。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或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来华时请携带《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单原件。

7.有效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务必在2022年12月以上)

8.汉语语言能力证明(HSK、HSKK成绩报告单复印件)

9.申请者若有已发表、出版的专业相关论文、专著或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请提供其复印件。

10.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11.选择专业应参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和《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注:以上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务必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内蒙古师范大学。

七、录取及入学

1.中国政府奖学金项目为免费申请项目,我校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境内外机构代为招生,申请者请直接将申请材料邮寄到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2.申请人条件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申请无效,不予受理。无论录取与否,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3.我校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将进行认真审核、评审,择优录取。

4.对于被录取者,内蒙古师范大学将于每年8月30日前发出《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具体报到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为准。

5.被录取的奖学金生应持有效普通护照、《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录取通知书》、《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最高学历证明和学习成绩单原件,到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

6.被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内蒙古师范大学办理注册手续。无故不履行请假手续并超过规定入学时间两周以上未办理入学注册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7.为确保申请者材料真实性,在截止日期结束后,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招生部门会对学生材料随机进行视频面试。

八、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人:白图力古尔,王晓芳

电话:13948433077(手机),13171412677(手机)

邮箱:btlge@imnu.edu.cn duoduo817@126.com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学网网址:http://www.csc.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学院网址:http://gjjl.imnu.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 院 名 称

硕 士 招 生 专 业

博 士 招 生 专 业

法政学院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社会学


经济管理学院

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经济史;政治经济学


教育学院

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


文学院

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

民族学人类学学院

宗教学;民族学;人类学;民俗学、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蒙古学学院

文艺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音乐学院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音乐与舞蹈学


美术学院

美术学;


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

设计学


工艺美术学院

美术学;设计学


历史文化学院

中国史;世界史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土地资源管理

地理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

科学技术史;科学技术哲学

科学技术史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植物学;动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态学


新闻传播学院

戏剧与影视学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环境科学;分析化学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旅游学院

民族旅游


心理学院

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政府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