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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学院2022届本专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08   浏览:

根据学校《关于成立2022届本专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我院特制定2022届专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

一、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组 长: 武海燕、屈原

副组长:张磊、白图力古尔

成 员: 王晓芳、刘宜鑫、敖楠、毕业班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际交流学院教务部。

(一)组长工作职责:

负责整体安排我院2022届专科毕业生相关工作进度,并负责对我院毕业生工作具体的执行和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副组长工作职责:

负责我院2022届专科毕业生工作小组各成员以及相关科室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过程监控等。

(三)教学秘书工作职责:

负责安排毕业生重修课程的设置、开课工作以及毕业生成绩管理(含公共体育课)、毕业生审核结果的复审、毕业生学历学位注册管理、组织学生完成教材费清退、借阅图书清退、学费审核、住宿费缴纳情况、根据学校要求上报学院毕业证用印申请、完成学生毕业证书印章加盖及发放等相关工作。同时统计查明未按时毕业学生人数、离校办理情况以及未按时毕业原因。

督促毕业生于5月27日前登录师大官网首页“自助缴费平台”系统或微信公众号“兴教通”,查询并缴清所欠缴的学费、住宿费。

根据相关规定,对往届毕业生因延期毕业产生学费的现象,开具缴款凭证并盖学院公章,督促学生于5月27日前持缴款凭证和银行卡到财务处现场缴纳学费。

(四)学工办工作职责:

负责审核毕业生体能测试成绩、军事课程成绩及纪律处分情况、审核学生宿舍情况。

(五)班主任工作职责:

协助教务部、学工办完成本班毕业生成绩审核、教材费清退、借阅图书清退、学费审核、住宿费缴纳情况、纪律处分情况、学生宿舍清退、统计查明未按时毕业学生人数、离校办理情况以及未按时毕业原因等相关工作。

二、时间任务安排

时间

学院职责

负责部门

4月8日

1. 完成学院毕业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

2. 完成本学院毕业审核工作方案公布工作

3. 公示预计毕业生名单

学院

4月11日

开始办理教材费结算流程,各专业以班级为单位办理教材费结算业务

学工办

5月9日

向学生公布离校手续办理时间

教务部

5月27日

1. 公共必修课、各类公共课程成绩录入完毕

2. 学院专业课录入时间为5月24日-5月27日

3. 审核毕业生成绩及离校手续

4. 打印证书并加盖公章

5. 完成离校手续办理

教务部

各教研室

学工办

毕业班班主任

6月17日

公示最终毕业学生名单

教务部

6月24日

1. 完成证书盖章工作

2. 向毕业生颁发证书

3. 上报经公示的2022届毕业生名单

教务部

6月30日

协助完成本届毕业生学历注册工作

教务部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4月8日前完成学院毕业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安排及部署,确保毕业审核工作能够顺利准确完成。统计全部预计毕业生名单,包括续读、应届、提前毕业学生名单。

(二)于4月下旬召开毕业生毕业办理手续及注意事项专项会议。

(三)5月10日-5月27日毕业生通过毕业生离校系统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四)公示

1.6月17日学院网站公示审核工作的阶段性结果,公示期为三天。学生对毕业审核工作存在疑问的,学院尽力及时协调解决;学院无法解决的,第一时间上报教务处协商解决。

2.公示的内容包括审核通过学生名单、未通过学生名单及原因、全部预计毕业生的离校状态数据(包含学费、公寓、图书馆等环节)。

(五)疑问解决处理办法

学生对毕业审核工作存在疑问的,可联系学院教务部相关负责老师以及所在班级班主任老师协助解决;如问题较难解决,教务部将反馈学院,学院将尽力及时协调解决;学院无法解决的,第一时间上报教务处协商解决。

(六)证书打印

1.教务处负责购置证书。

2.国际交流学院负责证书打印。

(七)证书盖章

1. 学院将于5月27日前上报经公示的2022届毕业生名单。

2. 教务处将学院报送的2022届预计毕业生名单报给公章具印组,按公章具印组时间安排用印。

(八)证书发放

毕业证书原则上一次性发放,学生因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完成毕业审核相关工作,该生毕业证书则分批发放。

(九)数据汇总

学院将在5月27日前,将2022届毕业生名单汇总表、2022届毕业生未毕业学生名单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完成毕业生统计。

四、毕业生重修课程工作安排

(一)本学期开设的专业课,学院会将选课重修生在教务系统中单独设置课程教学班,考核完成后录入成绩。

(二)本学期教学计划不开设的公共课程,由开课学院(部门)开设重修班或指定本单位开设其他课程、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或超星尔雅课程作为替代;开课学院(部门)在教务系统中开设该课程教学班,置入重修选课学生,并根据所选课程难易程度等情况,确定学生修读成绩认定办法,完成成绩认定及系统录入工作;我院配合提供重修名单。

(三)所有毕业生的考试(包括重修课程和应届课程)均在毕业考试期间完成,不得与低年级期末考试合并进行。

五、毕业生教材费结算流程

参照学校《关于成立2022届本专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相关内容执行。

国际交流学院

2022年4月8日